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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烟草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
发布日期:2008-6-18 23:13:11  点击指数:
根据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和邵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工作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烟草商业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湘烟法[2006]367号)和市委、市政府转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邵市发[2006]25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市烟草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烟草行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任务,坚持“两个至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全面提升全市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水平,为构建和谐邵阳烟草、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邵阳市烟草系统“十一五”期间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依法治烟的整体要求,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省局和市局的整体工作部署,保障全市系统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邵阳烟草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法制宣传教育在内容上要与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密切相关,在深度上要适应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接受水平,在形式上要为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在出发点和落脚点上是为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服务。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法制宣传教育要同系统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阶段、新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同巩固和完善烟草专卖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57号和国烟办126号文件,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载体、形式和手段,丰富宣传内容,把学法用法贯穿到内部管理监督、依法行政、“两个至上”在岗位的主题实践活动和完善行业产权制度、企业管理制度建设之中,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4.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法制宣传教育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对象、不同阶段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切实可行的方法,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适应烟草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的要求,适应广大群众和我省系统干部职工对法制宣传的需求,结合法制宣传实际情况,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和提高我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烟草专卖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烟草专卖局、企事业单位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专卖管理人员的宪法意识,使宪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在我省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风尚。
2、深入学习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要大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准运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规章,通过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社会及系统干部职工对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烟草行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和氛围,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组织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为“促进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竞争实力、全面提升水平”提供法律支持。
3、深入学习宣传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各级烟草专卖局是执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行使烟草专卖管理权力的行政机关,必须学习掌握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法定权限以及应承担的责任。为此,要大力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推动各级烟草专卖局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定的“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到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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