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严格遵守查处分离、罚缴分离、严格审批和依法定程序办理案件的规定; ②秉公执法,廉洁奉公; ③不玩忽职守; ④不滥用职权,乱扣乱罚; ⑤不粗暴执法,殴打侮辱管理对象; ⑥不收受贿赂,向管理对象、涉案人员索要钱物或接受管理对象、涉案人员的吃请、娱乐; ⑦不徇私枉法,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办人情案; ⑧不挪用、私分罚没款物和贪污举报奖励款; ⑨不酒后执法; ⑩不刑讯逼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