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陈某受其叔父(已判刑)雇请,先后在邵东县、邵阳县等地5次伙同另外8名主要涉案人员(均已判刑)生产、销售假冒卷烟,累计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陈某逃跑后最终被抓捕归案并受到应有惩罚。
(曾爱群)